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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面试找工作时的重点结构图-mindmanager

  • 更新:2024-10-24 14:33:08
  • 大小:75KB
  • 推荐:★★★★★
  • 来源:网友上传分享
  • 类别:C++ - 后端
  • 格式:MMAP

资源介绍

c.c++找工作面试重点结构图-mindmanager 13字符串 13.1字符串字面量 13.2字符串变量 13.3字符串的读写 13.4访问字符串中的字符 13.5C语言的字符库 13.6字符串惯用法 13.7字符串数组 ......... 17指针的高级应用 17.1动态存储分配基础 17.2动态分配字符串 17.3动态分配数组 17.4释放存储 17.5链表 17.6指向指针的指针 17.7指针与函数 17.8指针与数组 17.9函数指针数组 ..... 类的继承 通过继承机制,可以利用已有的数据类型来定义新的数据类型。所定义的新的数据类型不仅拥有新定义的成员,而且还同时拥有旧的成员。我们称已存在的用来派生新类的类为基类,又称为父类。由已存在的类派生出的新类称为派生类,又称为子类 在C++语言中,一个派生类可以从一个基类派生,也可以从多个基类派生。从一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单继承;从多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多继承。 继承的三种控制形式; public 表示公有基类; 公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类的成员时,它们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不能被这个派生类的子类所访问。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私有成员。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可见,而私有成员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公有成员。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所以,在公有继承时,派生类的对象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这里,一定要区分清楚派生类的对象和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对基类的访问是不同的 private 表示私有基类; 私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这个派生类的子类所访问。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是可见的,而私有成员是不可见的。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所有成员都是不可见的。 所以,在私有继承时,基类的成员只能由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访问,而且无法再往下继承。 protected 表示保护基类; 保护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所有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成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并且只能被它的派生类成员函数或友元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这种继承方式与私有继承方式的情况相同。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派生类的成员而言,对基类成员有不同的可见性。 上述所说的可见性也就是可访问性。关于可访问性还有另的一种说法。这种规则中,称派生类的对象对基类访问为水平访问,称派生类的派生类对基类的访问为垂直访问。 单继承 一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单继承 多继承 从多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多继承。 生物基因工程必备的多继承功能 用于软件快速成型,并不用于瀑布开发 虚基类 当在多条继承路径上有一个公共的基类,在这些路径中的某几条汇合处,这个公共的基类就会产生多个实例(或多个副本),若只想保存这个基类的一个实例,可以将这个公共基类说明为虚基类。 在继承中产生歧义的原因有可能是继承类继承了基类多次,从而产生了多个拷贝,即不止一次的通过多个路径继承类在内存中创建了基类成员的多份拷贝。虚基类的基本原则是在内存中只有基类成员的一份拷贝。这样,通过把基类继承声明为虚拟的,就只能继承基类的一份拷贝,从而消除歧义。用virtual限定符把基类继承说明为虚拟的。 (1) 一个类可以在一个类族中既被用作虚基类,也被用作非虚基类。 (2) 在派生类的对象中,同名的虚基类只产生一个虚基类子对象,而某个非虚基类产生各自的子对象。 (3) 虚基类子对象是由最远派生类的构造函数通过调用虚基类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的。 (4) 最远派生类是指在继承结构中建立对象时所指定的类。 (5)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必须列出对虚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如果未列出,则表示使用该虚基类的缺省构造函数。 (6) 从虚基类直接或间接派生的派生类中的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列表中都要列出对虚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但仅仅用建立对象的最远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调用虚基类的构造函数,而该派生类的所有基类中列出的对虚基类的构造函数的调用在执行中被忽略,从而保证对虚基类子对象只初始化一次。 (7) 在一个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同时出现对虚基类和非虚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时,虚基类的构造函数先于非虚基类的构造函数执行。 在虚继承体系中的通过virtual继承而来的基类 继承子类与父类关系 具体化 类的层次通常反映了客观世界中某种真实的模型。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看出:基类是对若干个派生类的抽象,而派生类是基类的具体化。基类抽取了它的派生类的公共特征,而派生类通过增加行为将抽象类变为某种有用的类型。 延续化 先定义一个抽象基类,该基类中有些操作并未实现。然后定义非抽象的派生类,实现抽象基类中定义的操作。例如,虚函数就属此类情况。这时,派生类是抽象的基类的实现,即可看成是基类定义的延续。这也是派生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派生类 在多继承时,一个派生类有多于一个的基类,这时派生类将是所有基类行为的组合。 派生类将其本身与基类区别开来的方法是添加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因此,继承的机制将使得在创建新类时,只需说明新类与已有类的区别,从而大量原有的程序代码都可以复用,所以有人称类是“可复用的软件构件”。 访问方式调整 控制方式 访问声明采用作用域"::" ,它的一般形式为:基类名::成员名;。在派生类的类界面中,将这些访问声明放在合适的访问控制保留字之后,从而改变在派生类中该成员的访问控制方式。 重定义 如果在派生类中定义了一个函数原型与继承成员函数一模一样的成员函数,则该函数实现的函数体是对继承成员函数的重定义。 一般构造函数,析构函数,重载运算符函数是不能直接继承,但是可以间接调用 构造顺序,父类构造,子类构造,析构顺序,子类析构,父类析构 面向对象中的继承指类的继承,类似父子继承 1、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2、子类就是一种特殊的父类 3、子类对象可以当作父类对象使用(赋值兼容性原则) 4、子类可以拥有父类没有的方法和属性.............. ............................ 自己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