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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程涉及外部评估业务及外部评估机构-gps软件接收机
资源介绍
10.2 估价基本规定
10.2.1 评估业务与评估机构的定义
抵(质)押物评估业务,包括外部评估业务和内部评估业务。对抵
(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可以是外部评估机构,也可以是
本行内部评估机构。
一、外部评估业务和外部评估机构
外部评估业务,是指本行评估人员与外部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
定,根据特定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
型,运用科学方法,由合作评估机构对本行客户的抵(质)押物价值进
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评估结果由本行评估人员进行审核与监督。
其中:外部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评估机构资格证书(许
可证),从事评估业务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构、土地估价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
外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分行评估业务发起部门(含分行零
售业务部门和经营机构)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对评估报告出具审
核意见,确认是否认可采信评估报告关于抵(质)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