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聘用外部评估机构的程序-gps软件接收机操作教程
资源介绍
二、外部评估机构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分行零售业务部门或经营机构与外部评估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应
审核评估机构是否符合本行规定的合作条件,并要求评估机构提供以下
申请材料:
(一)经有权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二)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任职证明文件;
(三)公司印章、注册评估师的印鉴;
(四)本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外部评估机构的聘用程序
(一)选聘工作小组
分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成立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小组(简称“选聘小
组”),负责对辖内评估机构需求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根据使用
单位评估需求,审议决定评估机构的聘用事项;建立外部评估机构备选
库,并进行分类管理;对外部评估机构的监督和考核等项工作。
选聘小组由分行风险管理部门、信用审查部门、公司业务部门、零
售业务部门、财会部门、法律与合规部门、监察部门(列席)等相关人
员组成,组长由分行分管风险管理的行领导担任。选聘小组会议由风险
管理部门负责召集;选聘小组对审议事项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选聘评估
机构须经全体选聘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选聘小组会议应有
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外部评估机构备选库并对评估机构档案
进行管理。